因未按整改计划按期全部归还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且隐瞒账外透支产生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天元证券经纪公司自6月27日起被中国证监会采取限制业务措施。
证监会昨天宣布,对天元证券所采取的限制业务措施包括暂停公司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暂停受理、批准公司新业务;暂停批准公司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暂停批准公司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转让。
证监会同时称,天元证券应于2006年7月31日前全部归还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彻底完成整改工作,并及时向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及机构部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证监会将视天元证券的整改进展和实效,解除以上限制措施或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今年5月份,天元证券曾因未能按期完成整改,未能按照整改计划规定的期限全部归还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而受到证监会的公开批评。但由于天元证券依然“我行我素”,证监会此次遂开出一张更重的罚单。
据悉,天元证券是证监会首批核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公司。由原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黑龙江省财政证券公司、伊春市证券公司及齐齐哈尔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重组而成,是伴随中国证券市场共同成长的全国首批证券经营机构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