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8日是中国传统的节日大年三十,这一天家家张灯结彩,放鞭吃饺子,可就在这一天,王某将与自己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妻子杀害了,同时自己举刀自杀,但自杀未遂。6月30日,王某被控故意杀人罪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王某今年已经51岁,因为年轻时受过脑外伤导致智力二级残疾。6月30日,在法庭上王某说:“我也不想活了,所以我也不想为自己辩解什么。”
王某和其妻子李凤下岗前都在一家羊毛衫厂上班。后来李凤到一家酒店打工时,认识了同在酒店当清洁工的赵立,一来二去两个人好上了。李凤经常邀请赵立到自己家吃饭。
6月30日,王某在法庭上说:“赵立三番五次上我家来吃饭,还经常在我家过夜,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转眼半年时间过去了。大年三十晚上,李凤化妆后又打电话让赵立上家来吃年夜饭。
王某说:“我当时跟妻子说别让赵立来了,大过年的为啥叫个外人来,咱俩好好过个团圆年不好吗?但李凤不听非要叫赵立来。憋在心底的火一下子就爆发了,我俩扭打到一块,后来我就上厨房拿菜刀朝她疯狂地砍。砍完了我也不想活了,我就朝自己胳膊上砍。”
当晚赵立应约来到王某家,开门后眼前的情景把他吓呆了,赵立赶紧打电话报警。在派出所,赵立接受调查时承认自己与李凤有过不正当关系。
庭上,辩护律师认为王某属于残疾人,精神不是很正常法院应该为其做精神鉴定。但公诉人提供了一份特殊的证明,王某和李凤的儿子向公安机关证明:“我爸爸精神没有病,一切正常”。
王某对律师说:“我理解我儿子,他恨我杀了他妈妈。我也不想为自己多辩解什么,只是我还想再看我儿子一眼。””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刘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