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7-3 6:24:08晨报讯(首席记者张璐璐)2006年~2008年,大连市设立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每年6亿元,助推企业自主创新。这是记者昨日从大连市政府网站上了解到的。
大连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规定》的文件,文件指出: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直接和间接融资为支撑的多元化、多渠道的全社会科技投入体系。 到201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5%。
文件中明确规定2006年~2008年,大连市设立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每年6亿元。其中:
市本级财政安排3亿元,主要用于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以及科技投融资引导(贷款贴息、担保补偿、风险投资补贴)等。
大连开发区财政安排1.5亿元,大连高新园区财政安排1.5亿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和高新园区内涉及优化全市产业布局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和科技招商引资等。
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证专项资金的落实和有效使用。
实行国有企业自主创新问责制。由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完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