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奥拓”商标之争裁定1个月后,长安集团已于日前启动“奥拓”商标扩展使用策略,相关申请资料目前已递交至国家商标局。这是记者昨天从长安集团获悉的。
2004年8月,长安集团以商标侵权为由状告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江南汽车,“奥拓”商标之争由此展开。 上月初,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江南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撤销“奥拓”商标理由不成立,“奥拓”商标仍归长安集团所有(详情见本报6月7日三版)。
昨天,长安集团法律事务部人士解释了申请扩展使用“奥拓”商标的原因。他说,“奥拓”和“长安奥拓”从一开始就是长安集团合法注册的商标,但由于其注册类别仅限于汽车整车,不利于进一步加大对“奥拓”商标的保护力度。因此在国家商评委下达裁定书后,长安集团采取了这一行动。但这位人士没有透露此次“奥拓”商标扩展使用的具体类别和名称。(日报记者王海达实习生 代 玉)
来源: 华龙网 2006-07-05 0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