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时报7月7日讯随着我省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件件经济犯罪案件不断浮出水面,群众在拍手称快的同时,也在思考:如何构建更严密的惩防体系,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近日,省委副书记杨多良对省政协委员陈春林的一份提案作出批示,继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对预防职务犯罪起的力度,发挥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的作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把这项工作做好。
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获悉,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1447人,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99人,其中厅局级196人、省部级8人。主要集中在金融、教育、医疗、电力、土地、交通等行业和领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对这些案件总结说:“近年来,职务犯罪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涉案金额增大,手段更加隐蔽,携款潜逃的增多。”
2003年1月1日,我省率先出台全国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法规《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今年1至5月,全省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53件56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101万元。2003年至2005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388件509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794件4367人,渎职侵权案件594件72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亿元。
陈春林委员建议,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强化工作程序上对权力的控制和外部监督,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增加办事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各种收费行为,杜绝靠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开支的现象;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制止和查处违反招投标程序的行为;针对目前政务公开存在的透明度不高,监督权、批评建议权未得到切实保障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除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外都应公开,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所有执法部门推行听证制度。用利益杠杆调整和引导公职人员的行为目前在干部培养、选拔和委任过程中,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力度远远不够。对重要岗位的各级干部进行定期轮换和交流。适当提高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促使国家工作人员严于自律,建议借鉴新加坡政府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经验,将公职人员工资的增长与经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和物价指数变动挂钩。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各级工会财务审计的工作力度,重视和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将审计机关提交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要支持中介组织的发展,把原由政府负责的诸如行业监督、审计、咨询服务的一些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性的职能分离出来,放手让中介组织去做,为其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同时要规范管理,严格中介组织的登记和收费管理,促进中介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常河、宋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