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一居民家中的电视机无端起火,引发火灾烧毁房屋。这个消费者近日获赔19.5万元。
4个月前,陈女士正在家中看电视,突然听到楼下有人叫喊,在没关电视机的情况下,就出门了。过了一会回家时,家中已是火苗乱蹿,家具尽毁,25英寸的彩电只剩下零星的几片玻璃荧屏。 消防现场勘察认定火灾由电视机线路短路引起。经当地消协多次与电视机生产厂家协商,厂方终于答应赔偿陈女士19.5万元。
无独有偶。去年8月31日晚上,温岭市箬横镇村民葛某家中电视机起火,家中损失近5万元。后经调解,厂方赔了一台新的同型号电视机(价值约8000元),并补偿财产等经济损失2.2万元。该案被台州市消协列为200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这两起索赔案,有一个共通点,就是消费者对现场证据保留完整。在温岭一案中,葛某及时投诉到消协,消协人员去现场拍了照片,并让消费者尽量找到购货发票,等消防的火灾原因认定是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一出来,立即为消费者维权。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遇到突发事故时要及时报案,并注意保护现场,等到相关部门前来调查取证,否则会给后续工作带来许多疑义。
(记者孙自鸣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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