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人骗卖,竟然谎称被盗,并借此从保险公司成功骗保3万余元。昨日,这名被网上追逃的男子在天津站落入法网。
去年5月25日,津南区八里台镇居民崔某某到津南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他驾驶其姐的红色普桑轿车到大港区办事时车辆被盗,其随后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并获得保费3.3万余元。 同年10月,大港警方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疑犯张某某供述曾于当年4月将在大港某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租来的一辆红色普桑轿车变卖。后经张某某指认,该租赁公司正是崔某某之妻所开。但在随后的调查中,崔某某之妻矢口否认曾经被骗,民警也未找到当时被骗的报案资料,只找到了崔某某报称被盗的记录。
经民警查明,崔某某的骗保行为渐渐显露,原来,他将其姐的红色普桑轿车放在妻子开的租赁公司用于出租,却不料被人骗卖。为减少损失,他就编出车辆被盗的假象报警骗保。
记者吴彬通讯员陈静/城市快报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