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晴 李婷记者童家松)汽车翻身导致一男子死亡,肇事者只赔偿死者家属5.5万元。死者家属在得知实情后找到了常州市戚墅堰区检察院,希望检察官帮助维权。近日,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受害人家属拿到另外的25万元生命赔偿款。
今年2月4日凌晨,张远(化名)和朋友在常州市一家咖啡馆喝完茶后,乘坐同村林实(化名)驾驶的汽车回家。途中,由于林实驾车速度过快,导致汽车翻身,张远在事故中不幸身亡。
事发第二天,林实与家人来到张远家中,表示愿意付给张远父母8.5万元作为赔偿,并先支付5.5万元赔偿款,其余3万元分3年付清。林实还请来当地村委调解,张远的父母因过度悲伤,加上不懂法,不明就里地在赔偿协议书上签了字。事后,林实仅支付了5.5万元。
事后,张远的父母通过法律咨询,发现林家的赔偿数额远远低于赔偿标准,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林实在这起事故中负全责。为了给儿子讨个公道,两位老人在2月28日上午找到了戚墅堰区检察院,希望检察官能为他们伸张正义,重新商谈赔偿问题,并追究林实的刑事责任。
接到这一反映后,该院接待人员协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案情。3月30日,两位老人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2006年6月1日,经法院一审审理,判决林实支付张家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0余万元。法院判决后,林实态度嚣张,拒绝按照民事判决书向张远的父母支付赔偿款。
6月14日,戚墅堰区公安分局以林实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戚墅堰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朱庆中对本案的被害人及相关人员逐一进行询问,案件背后的一些隐情也渐渐浮现出来。原来,林实一家在当地颇有影响,案发后,林实诱迫另一被害人李某达成放弃经济赔偿的协议。
通过一系列的调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林实为逃避法律责任,干扰、威胁被害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便依法对林实作出逮捕决定。林实这才慌了起来,表示愿意按照一审判决赔偿余款。在一审法院的调解下,林实当场支付给张远家人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