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7月15日讯
(记者黎光实习生蔡康)昨天从市处置办获悉,我市加大了处置停缓建工程力度,近期计划拆除或部分拆除位于市内主要路段、不符合市容规划的三栋停缓建楼房,拆除后空地将改成绿地或设置城市道路的公共配套设施。
供销大厦位于滨海大道7号,因其已建的3层裙房占用城市规划道路,阻塞了消防通道,项目停车位严重不足,不符合有关要求,因此计划对该项目的三层裙房进行拆除。潮州市供销综合楼位于凤翔路,该项目侵占了凤翔路与中山南路视距三角形控制范围,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要求;该项目与东侧的天鹅花园建筑间距仅9米,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三角公寓紧邻美舍河河道,2002年美舍河改造时将该项目用地调整为美舍河滨河绿地,在海口市美舍河(南段)滨河地带城市设计及相关规划中已予以控制。市处置办表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如不服拆除决定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