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这个被称为“1+7”的政府文件,被专家们视为各地比较系统、也是迄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
1987年,深圳敲响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有专家认为,“1+7”是深圳对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其意义丝毫不亚于当年的“第一槌”。
地的“代价”
从1980年成立经济特区,只用18年,“从零起步”的深圳,GDP就达到了1000亿元;再用5年,达到了2000亿元;而突破3000亿元则仅仅用了2年。
“深圳速度”曾令世界瞩目。但是,在深圳人为这“速度”自豪的同时,也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按照此前的速度模式,土地、空间难以为继,能源、水资源难以为继,城市人口负荷难以为继,严重透支的环境承载力难以为继。
在深圳惊呼的四个“难以为继”中,土地的“难以为继”最为紧迫。
目前,深圳可供开发的土地仅剩200多平方公里,深圳市一位人大代表曾作过调查,特区内可开发的土地只剩下21平方公里。据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统计,到“十一五”期末,深圳就将“无地可用”。
国家规定,工业用地占整体建设用地的最高比例为25%。但据2000年的统计,深圳的这一比例为28.4%,特区外高达34.9%,目前更是升至43.7%。
2005年,深圳每平方公里土地创造了3个国内领先:GDP产出1.75亿元、工业增加值0.98亿元、财税收入0.6亿元。但特区内外的单位土地效益十分悬殊:特区内每平方公里土地的GDP产出近6亿元、特区外仅0.59亿元。如果再将目光延伸,深圳的土地单位产出仅是新加坡的18%、香港的16%。
一位参与制定“1+7”的人士说,深圳需要摒弃粗放的用地模式、转型为节约集约的用地模式,遏制用地速度、改善用地结构、提高用地效益。
这样,“1+7”诞生了。
按容积率计收地价
2005年12月,深圳龙岗区一块25578平方米工业用地,在11家企业竞拍后,最终以1940万元成交,高出底价3.5倍。
“1+7”推广了这一工业用地的使用模式。“1+7”规定,除重大投资项目、公共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可实行协议出让外,其它产业用地将在3年内逐步实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节约用地,政府年年呼吁,土地使用者并不响应。在许多工业区都是两三层的低矮厂房。原因很简单,厂房高、投资高、使用成本也高。
为了“集约”,深圳动了厂房由“矮”变“高”的真格: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一律按不同的容积率分段累计计收地价。厂房容积率越高,地价越优惠,容积率越低,地价越贵。
为了“集约”,深圳取消了除“城中村”改造以外的各类地价优惠。
用“经济之手”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同时运用“行政之手”加大土地监管。“1+7”规定,土地出让后,国土管理部门将每年定期检查,土地使用者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期限不开工的,每年按土地出让金的20%收取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未如约开发建设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
新政展示决心
目前,深圳制定了该市土地管理的目标:未来5年,万元GDP占用城市建设用地每年下降10%;到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90平方公里以内。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说,深圳必须“用最严格的手段管理土地”,应该以对历史负责、对城市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加强土地管理,做到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不留骂名。
宝安区的一些工业企业的业主表示,在衡量低容积率的高地价成本后,“将不得不考虑加高厂房楼层,更不敢再让地皮闲着‘晒太阳’”。
专家认为“1+7”的核心就是要让土地交易彻底“阳光”、地产交易的“潜规则”无用武之地。同时用地价调控容积率也将遏制别墅等的非正常建设,有利于深圳住宅供应结构的调整,对于增加新房供应,稳定深圳的房价有着积极作用,这也表明了深圳稳定房价的决心。 (责任编辑:韩建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