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时打手机或罚款万元
民航飞行管理条例建议稿草案出炉,10种行为属处罚行为
新快报讯 (记者 邢冉冉 实习生 谢俊辉)在飞机上吸烟、擅自饮酒、擅自开启行李架等10种行为将有可能受到500—10000元的罚款性处罚!昨日,记者获悉日前公布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建议稿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将于7月24日至28日召开征求意见会,其中将对《条例》草案规定的10种处罚行为作出详细的处罚细则。
目前仅限教育劝阻
6月30日公布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建议稿草案共分六章,从航空器运行要求、航空人员、航空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民用航空活动进行了规范。其中,《条例》草案明确了旅客在乘坐飞机时明令禁止的10大行为,如不能在客舱吸烟、使用手提电脑上网和移动电话、擅自调换座位等。《条例》草案规定,违禁的乘客将被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此前民航对旅客的违禁行为只能以教育劝阻为主,缺乏相应的执法依据和惩罚办法。
处罚程序即将出台
如何界定违禁行为的处罚等级?谁来在飞机上收取罚款?民航资深人士表示,飞机上的乘务人员包括机长都无行政处罚权,因此对于旅客违禁行为的处罚不能当场进行,而是要依据行政处罚法所要求的程序进行。“因此还有很多细则需要进行一项项的听证和讨论。”该人士透露,民航总局正在酝酿一个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乘务人员发现乘客有违规行为,可以协助给出乘客违规的简单报告,送达地面的主管机关,由主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
国际处罚更严厉
据了解,美国、英国等国的法律对旅客在飞机上的违禁行为是严格禁止的,其惩罚措施不仅包括罚款,还有可能处以监禁。
如美国的《航空运输法》规定乘客不得乱动、破坏或毁坏位于为航空运输或州际航空运输服务的航空器盥洗室内烟火警报设备,违反者应被政府处以不超过2000美元的民事处罚;日本航空法规定在厕所内吸烟等八种行为可处以最高限额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2000元)的罚款。
十种行为可能被罚款
1.拆盗、损毁或擅自移动、动用、触碰飞机上的安全设备和安全标志;
2.在飞机内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脑上网、移动电话等;
3.吸烟;
4.不听从航空器机组成员指挥,擅自调换座位,影响飞机载重平衡或妨碍应急出口功能,或在身体条件不适宜入座应急出口附近位置时,拒绝机组成员为其调换座位;在航空器起飞、着陆、滑行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开启行李架。
5.饮用酒精饮料或醉酒后不听从劝阻强行登机;
6.强行将不符合尺寸及重量要求的行李带入客舱内,或不听劝告强行在客舱内放置行李,可能导致影响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的;
7.将禁止带入客舱的物体带入客舱,如榴莲、臭豆腐。
8.在紧急情况下不听从指挥,造成秩序混乱或影响飞机的载重平衡;
9.因身体条件限制不宜乘坐飞机而强行登机,或因身体条件限制需要有他人或专业人员陪护,不符合陪护要求而强行登机;
10.其他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行为。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