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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7月24日讯:
一个月数百元电话费缘起虚拟货币,而且更甚的是,玩家通过游戏赢得10000个游戏币时,会被腾讯以抽头的名义扣掉1000个。在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近日主办的“绿色游戏推荐标准3.0版”研讨会上,一名资深玩家公然叫板腾讯和联众,认为其虚拟游戏币有聚众赌博嫌疑。不过专家认为,是否涉嫌赌博还需要有关部门法律界定。 图片说明:联众网站上介绍充值币的页面(图片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高额电话费竟然全买Q币
一个月凭空多交了六百元的电话费,查电话单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家里的孩子用电话购买腾讯的Q币来玩在线游戏。在上周由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主办的“绿色游戏推荐标准3.0版”研讨会上,一位玩家的家长说自己的孩子自从玩QQ上一些需要下注的游戏上瘾后,就频繁用电话来购买腾讯的Q币,然后换成游戏币去玩,算起来把把输赢都在一两块钱。
“按照法律的解释,如果是明知是赌博,还提供方便的,就是共犯。”家长气愤地说。在研讨会上,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有很多网站都提供斗地主、梭哈、扎金花、21点等游戏,玩家在线进行虚拟赌博,以各种虚拟货币进行下注,或者以虚拟货币作为筹码进行博彩游戏。
一些玩家介绍说,虚拟货币的购买有很多方式,其中最有隐蔽性最能让未成年人利用的就是声讯服务购买虚拟货币。记者在腾讯的网站上看到,玩家只要查询所在地区的声讯号码,拨打该号码,根据语音提示选择充值金额,再输入玩家QQ号码并确认,充值就成功了。目前1元人民币可兑换1个Q币。
玩家指责游戏涉嫌赌博
一位学经济的资深玩家认为凡是在游戏中涉及赌博、彩票的游戏,就应该禁止。他指出:在网络游戏中,绝对不能提供虚拟货币和真实货币的关系,因为这个本身就是网络赌博。
在这次研讨会上,该玩家矛头直指在线人数最多的腾讯和联众的游戏平台。认为他们在扎金花、翻三张这些游戏中涉嫌网上开赌。他介绍说,公司通过抽头促使游戏玩家购买货币。联众通过玩家购买会员资格来赠送玩家财富值,再通过财富值兑换游戏豆,而游戏豆实际上还是从人民币来的。打个比方说,商场店庆等离子电视白送,等大家去领的时候,商场说你要是想得到获赠的电视要先买纪念卡,纪念卡的售价是12000元。联众财富值的买卖行为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玩家获奖网站要“抽头”
玩家说,和现实中赌场一样,联众要从玩家赢来的游戏豆中进行抽头,比例是10%。记者估算了一下,一个热门游戏输赢的“现金流”每天都在上亿财富值左右,按10%计算,“抽头”百万财富值就等于从玩家手中拿走上千元现金。
不过记者了解到,从今年7月11日起,腾讯宣布关闭Q币直接兑换游戏币服务,同时开通Q币购买指定游戏角色系统特殊道具赠送游戏币服务。玩家按页面提示购买指定的游戏角色系统特殊道具,立即获赠对应的游戏币。
玩家介绍说,在游戏中,赌局越多、赌额越大,赌注品消耗得越快,运营商就能从玩家身上更多地获利。按照腾讯游戏规则,1元钱兑换1Q币,1Q币购买一朵玫瑰花,一朵玫瑰花兑换10000游戏币。玩家通过游戏赢得10000个游戏币时,会被腾讯以抽头的名义扣掉1000个。一位不愿意透露自己姓名的大学生玩家称,为了继续玩游戏,玩家必须追加Q币的货币,投入进去的钱就会越来越多。他认为,腾讯不敢直接赌Q币,所以设了一个兑换,赌的是游戏币,退到Q币,再退到人民币,实际上还是赌钱。
记者试图联系联众有关负责人时,受到该公司的回绝。而腾讯方面则拒绝表态。
「专家观点」
是否构成赌博需要法律界定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项目部主任邵德海在研讨会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网上的下注游戏是否涉嫌赌博,要国家相关部门来定义。
邵德海表示,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他认为,一般的网络赌博是构不上违法行为的,因为涉嫌的赌资较少,30元、50元、100元,只是一种游戏活动。不过他说,腾讯的玩家中未成年人占很大的比例,危害程度相对要大一点。
昌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峰称,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但是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则要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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