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们一致认为2030城市发展策略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发展远景切实可行
市人大拟决议使发展策略法定化
深圳商报记者周森
本报讯作为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会议昨天下午对《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委员们一致肯定深圳2030发展策略的研究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民主性,所提出的城市发展远景切实可行、鼓舞人心,同意常委会议以决议的方式,对该发展策略实施法定化。
填海既要适量也要慎重
委员们对策略草案进行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既从正面肯定策略的研究成果,同时从自身知识和实践经验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意见。策略草案在空间拓展上提出“适量填海”的途径,即“在不会对水利和生态环境产生颠覆性影响的条件下”实施填海。委员们对适量填海表示认可,但邱玫等多名委员提出,其所设定的“颠覆性影响”这个前提太大,如果对水利和生态环境将造成“颠覆性影响”,则不能实施填海,建议可改为“严重影响”,而且在填海过程中应慎之又慎,尽可能减少对生态和水利的负面影响。
另外比较集中的建议是在“七大发展策略”基础上,增加一个“国际化发展策略”。王茂亮委员指出,根据发展策略,深圳未来25年的发展目标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先锋城市”,着眼点之一就是全球性、国际性,因此有必要专门针对如何提高深圳的国际化水平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发展思路和步骤。此外委员们还认为,应在策略中明确写入人才战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重视战略性资源储备、提高社会保障和市民福利水平等内容。
建议就生态控制线立法
庄礼祥委员指出,策略本身是预测性和前瞻性的纲领性文件,其目的是从科学的角度来引导城市中长期发展、从法制的角度来约束各类规划,根据目前的工作深度和认识水平,由人大常委会来作出决议,对策略法定化的时机已经成熟。同时,该策略是开放性的,将来如果有新的思路与研究成果,将通过法律途径再进行修改。对策略的法定化不止限于作出一个决议。袁庆文委员提出,对策略中的具体内容,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后续工作中进行立法。比如,对于已划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就需要更有约束力和规范性的法律来保护,建议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建立市级生态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