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晨报记者 文创实习生胡蝶)一名茶馆的“小姐”为躲避警方检查,躲藏到房间外的遮雨板上,不幸失足摔死。其父母因此向茶馆的老板索赔6.9万余元。日前,九龙坡区法院判决茶馆老板赔偿3.1万。
“小姐”5楼摔下死亡
据查,从去年3月开始,璧山县农民谢某就在高新区人和镇人兴支路附近一房屋开了个茶馆,容留卖淫女卖淫。 同年4月起,张某来到该茶馆当起“小姐”。
去年9月14日晚上8点过,张某等人正与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时,警方突然袭击,张某为躲避检查,躲藏到窗外的遮雨板上,不幸摔死。
今年2月,谢某以容留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父母告老鸨获赔偿
张某的父母认为,张某死时还未满18岁,而谢某为未成年人提供卖淫场所,并导致其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起诉要求谢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9万余元。
谢某辩称,张某到茶馆来卖淫时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容留其卖淫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死亡时不到18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谢某提供卖淫场所容留其从事非法活动,在躲避警方的检查中坠楼身亡,谢某对其死亡的后果承担一定责任。最后,法院判谢某赔偿张某的父母3.1万元。
来源: 2006-07-26 0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