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6日电英雄民警孟凡乐用生命去抓捕的犯罪团伙于今天接受了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的公开宣判,该团伙7名成员因犯抢劫罪被分别处以2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为告慰英雄在天之灵,南岗区法院快审快结,仅用7天时间便审结此案。 南岗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5月19日至6月29日期间,被告人黄勇波(逃跑时溺水身亡)纠集被告人吕志磊、彭连顺、吴岩、刘瑞、王龙、吴野、谷雨有分有合,采取持械及语言威胁等暴力手段,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道里区先后抢劫作案7起,赃款、物总价值1.5万余元。
2006年5月19日22时许,被告人黄永波、吴岩、王龙经预谋后,窜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第二方元里22号附近,持械抢走被害人刘某人民币200元;6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黄永波、吕志磊、刘瑞、吴岩、王龙经预谋后,窜至南岗区新发小区,持械抢走被害人周某、赵某人民币1500元以及手机、项链等物品,所抢赃款、物价值人民币7800元;6月29日23时许,被告人黄永波、吕志磊、彭连顺、吴野、谷雨经预谋后,窜至道里区河鼓街附近,持械抢得被害人刘某、赵某人民币700元,托普手机、大显手机各一部,赃款、物共价值人民币24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志磊、彭连顺等7人多次结伙持械,采用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今天,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吕志磊有期徒刑12年、刘瑞11年、王龙10年6个月、吴岩9年、彭连顺7年、谷雨2年6个月、吴野2年,7人并处罚金1000至10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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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30日,南岗公安分局哈西派出所民警孟凡乐等4人巡逻至哈西服装城附近时,将在此销赃的犯罪嫌疑人吴野抓获。经审,吴野供认了伙同犯罪嫌疑人吕志磊、黄勇波将两部刚抢来的手机进行销赃的犯罪事实,并交待伙同他人在哈市持刀连续抢劫的犯罪事实。30日深夜,孟凡乐带着黄勇波去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走到阿城市料甸乡时,黄勇波企图跳入路边池塘逃脱,孟凡乐在4米深的水中与嫌疑人进行了殊死搏斗,壮烈牺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