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万元索赔案昨天开庭
位于杭州东坡路上的“玉麒麟”(浙江玉麒麟餐饮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玉麒麟)已为人熟知,四川固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玉麒麟)则认为“玉麒麟”三字是其注册商标,浙江玉麒麟在招牌及相关宣传上突出使用“玉麒麟”侵害了商标权,因此诉至法院,提出高达176万元的索赔请求。
昨天,该案一审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2001年,浙江玉麒麟在杭开张,现在餐饮界已有一定知名度,人们说起玉麒麟就知道是在东坡路的那一家。如果你拨114查“玉麒麟”,很方便就可以查到该饭店的订座电话,而无需告知浙江玉麒麟的全名。
今年3月底,浙江玉麒麟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四川玉麒麟称其突出使用“玉麒麟”,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使用权。因为早在2000年6月7日,四川玉麒麟就将“玉麒麟”三字作为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功,类别为餐饮。“我们在四川有几家饭店,正打算到杭州来开店,结果发现‘玉麒麟’已经被人用了。”四川固恒公司的代理人说,“这样一来,我们开店的计划不得不搁浅。杭州和四川都是旅游胜地,两处互相来往的游客很多,很容易让人误会浙江玉麒麟和四川玉麒麟饭店是连锁经营的。”
通过对工商、税务相关营业额的计算,四川玉麒麟推算出176万元的索赔数额,并要求浙江玉麒麟马上停止侵权行为。
浙江玉麒麟的代理人周东成则称,“玉麒麟”并不是浙江玉麒麟公司的商标,只是企业名称,这与商标有着本质区别。为了区别其他餐饮公司及方便他人称呼简称为玉麒麟,这是餐饮界的惯例,只是一种简明的称法。正常使用自己的商号、字号是合法的,因此并不构成对“玉麒麟”商标的侵权。更何况,浙江与四川相隔千里,浙江玉麒麟取得的成绩也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并未沾到四川玉麒麟的光。而且据了解,四川玉麒麟并未从事餐饮经营。
周东成说:“成都有炒商标的现象,更有所谓炒标人,我们不排除对方有此目的。”
庭审后,四川固恒公司表示愿意调解,但浙江玉麒麟断然拒绝,坚称并未侵权,怎么谈得上调解。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冯永明实习生蔡冬珍通讯员钟法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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