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险作业 你可以理直气壮说不
浙江安全生产有了法律保护伞
【政策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发布单位】省人大常委会
记 者 陈文龙
发现上级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可以当场拒绝;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马上撤离……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劳动者权益作出了进一步保障。
这部与劳动从业者安全密切相关的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安全知识培训不合格不能上岗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我读你听】这里有着惨痛的教训。不少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上岗前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能缺乏,这使得他们既是肇事者,又是事故的直接伤害者。根据我省一些地方的统计数据,90%以上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是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人为因素引起的。
为防止安全培训走过场,生产经营单位还必须建立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培训记录要有本人签名。
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交通运输、高空悬挂作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鼓励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公众责任险。
【我读你听】在给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面,往往处于生产经营单位不管、员工不知的状况,一旦发生事故,最终损害的是劳动从业人员利益。《条例》这次明确劳动者享受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理工伤等保险,体现了立法“以人为本”思想。
禁止用现金替代劳保用品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禁止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我读你听】一些企业主不愿花心思去为员工添置必要劳动防护装备,在他们眼里,把现金以劳动福利形式发给员工,似乎更能调动员工积极性。持这种观念的企业主可得改一改了,如果逾期不改正,将会遭到安监部门2000-20000元罚款。
危险物品远离人员密集场所
4.在居民区(楼)、学校、医院、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内,不得设置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场所;已经设置的,县以上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区(楼)、学校、医院、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已经建成的,县以上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我读你听】这条规定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省化工企业很多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兴建的,差不多到了设备更新期,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明显增大。尤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来远离城区的化工企业,现在越来越多被居民区包围,安全距离严重不足。比如建德新化化工厂,原来建厂时位于郊区,如今已成了商业区和居民集聚地。对于这种现状,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企业搬迁,如果企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监部门可依法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