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阅兵、敬礼、操练这些人们所熟知的“三军仪仗队”形象,却被一家工艺品企业擅自用于商业宣传。“三军仪仗队”遂以侵权为由将对方告上法院。
昨日,北京市一中院对一审判决的理由和数额均予以改判,最终认定“三军仪仗队”的肖像利益和名称权受到了侵犯,判令深圳市信禾工艺品公司赔偿80万元,这比一审判决的10万元赔偿多了70万元。
深圳市信禾工艺品公司为销售工艺产品“将军佩剑”和“红色八一步枪”,多次在产品宣传画册和光盘中使用“三军仪仗队”的字样和形象,包括涉及“三军仪仗队”50周年阅兵、军官敬礼、操练、检阅等画面。
2004年5月,“三军仪仗队”将信禾公司告上法庭,指控该公司侵犯仪仗队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名称权,索赔248万元。2005年11月,一审法院判决信禾公司侵犯了该部队的名誉权,应向三军仪仗队赔偿10万元。
昨日,北京市一中院法官宣读了最后的判决结果,判令信禾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向仪仗队赔偿损失80万元。
判决后,三军仪仗队的官兵立即报以热烈的掌声,其代理律师邹可嘉更是乐得合不拢嘴。
她对记者说:“现在许多商家打着军队旗号大做广告的现象愈演愈烈,这种势头非常不好,三军仪仗队打这场官司,一方面想挽回自己的名誉,另一方面则是想遏制这种社会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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