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公布上半年度“珠三角空气监测结果”
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刘玉如)基于改善珠三角的空气质素的共同目标,粤港双方在会议上重申了2010年或之前达致两地已共同拟订的减排目标,将于今年10月发布上半年度《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路监测结果报告》。
据介绍,联席会议下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管理及监察专责小组已完成《珠三角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拟于近期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将于今年内向有意参与试验计划的火电厂介绍该实施方案,让他们物色交易伙伴和制订排污交易合约。
另外,还将在今年底前开展《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中期回顾,评估各项减排措施的成效及区内排放趋势,制定相应策略和强化措施。
具体而言,两地政府会分别推行改善空气质素的措施。广东省采取的措施包括:深圳市将进行油库和汽车加油站装配汽油回收设施的试点计划,进一步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而在发电厂方面,广东将不会在珠三角地区规划建设新的燃煤、燃油电厂;除引进利用液化天然气发电外,更会积极推进现有电厂的脱硫工程,并争取大型机组在2008年基本完成。另外,广州、深圳加快实施机动车排放国Ⅲ汽车尾气标准(相当于欧盟Ⅲ标准),此外还将继续禁止销售含铅汽油。
香港政府方面,将由2006年起分期对新登记车辆实施欧盟IV期排放标准;要求电力公司采取措施减少排放及增加使用天然发电;继续对电力公司排放的空气污染物设定总量上限,并完成草拟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新规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