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即将公示的标准包括视频和音频费
用通过一次收费解决KTV所有的版权问题 KTV画面和歌声将一起
收费额度不超过经营收入的1% 东西部地区费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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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收取视频费是近日的一个焦点,围绕一个包间一天收十几元的收费标准,KTV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有过激烈的争论。记者今晨又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获悉,即将公示的价格标准还包含了音著协所要收取的音频费。
这个标准到底是多少钱,目前版权局仍没有将结果公之于众,并表示还在商议当中,将在适当时机进行公示。
而关于这个标准是怎样制定的,有什么依据,如何测算?在标准即将出台之际,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国家版权局、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
制定程序:先提出标准再公示
由中国音协、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提出标准,征求唱片公司、KTV经营者意见后,提交政府主管部门,然后再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公示、公告、执行。
收费项目:视频和音频合在一起收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刘文和告诉记者,版权局即将公示的收费标准将是把音频、视频费合在一起后的标准,也就是说即将公示的价格还包含了音著协所要收取的费用。
现在音著协收取KTV的费用,是按营业面积,1平方米0.12元。集体管理条例公布以后,国家版权局要重新核定。
刘文和介绍,目前版权局和集体管理协会、音著协还在商讨,通过一次收费解决KTV目前所有的版权问题。公示之后的标准就等于音著协不再单收费了,针对KTV等于是三权合一,包括词曲作者的表演权、唱片公司的放映权和复制权。
测算依据:K歌之后提出收费标准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刘文和说,协会先后在钱柜、麦乐迪、糖果俱乐部等5家KTV进行了调研,在不同时段、不同包间进行实际消费后,提出了一天一个包间十几元这个认为KTV可以承受的收费标准。
协会认为,一般情况,一个包间一拨客人最低消费200到300元,而一天当中又不止一拨消费者,一天从中抽出十几元为使用音乐电视作品缴费,并不难做到。
国家版权司司长王自强介绍,KTV收费各国没有通用标准,有关部门参照了美国、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收费标准后,考虑本国、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征询业内和公众说法制定。
北京荣博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介绍,目前音像版权怎么收费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法律规定的是应该参照著作权法有关书籍、稿酬收费标准去制定。
他山之石:各地音像制品使用费比较(包括视频和音频)
日本 按KTV面积收费
33平方米每月缴3500日元(约239元人民币,一年约2868元人民币)
66平方米每月缴8500日元(约581元人民币,一年约6972元人民币)
香港 按歌曲的新旧程度收费
一首新歌要先举行竞标、向KTV拍卖首播权。各艺人各自的版权费也不一样,包括词曲作者、音乐公司的版权费都不一样。
台湾 四种收费方式,视各家KTV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用哪种更合适
按点击率收,一次5毛台币 按营业面积收一平方米1000台币(约242元人民币)
按照包间收是一个包间5000台币 按KTV的营业收入比例,收取1.5%
(以上数据都是一年的)
内地 2006年8月前:只收音频费
按面积收费 0.12元/平方米(一年)
2006年8月后:音频和视频合在一起收费
按包间收费(拟定)单首歌曲使用费(0.2元)×一个小时点唱的歌曲量(10首)×一天营业时间(6小时)=12元/天(一年4320元人民币)(约1212元人民币)
注:日本、香港、台湾的收费情况由北京中灿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专家王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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