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
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支柱产业,事关国计民生。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取得初步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几年,针对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随着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特别是两个“国八条”出台以后,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一些方面对房地产调控的思想认识还不一致,贯彻两个“国八条”确定的各项措施还不到位,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此,今年5月,国务院要求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随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作出了专门部署。
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确定五大重点
根据两个“国八条”确定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总体调控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了经济、法律手段等综合调控力度,增强可操作性,适当调整了部分政策。
加大综合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一是量化指标,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二是实行有区别的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三是进一步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重点发展满足当地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一是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三是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租售并举,解决群众居住问题。
继续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据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