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弗事件:被忽略的另一种死因
邢少文
欣弗事件从卫生部叫停至今,已过去了5天。外界的大多数责问,指向了从“齐二药事件”到“欣弗事件”这一系列药物安全事故频频爆发背后的监管体制,药监部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除了对药监体系的追问,卫生体系的问题也不能被忽略。事实上,我们还不得不面对另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用药环境、就医环境的低水平和不成熟。
药品不良反应体系在我国建立的时间是比较晚的,目前这一体系仍然存在较大的缺陷。这与医生的重视、医院的观念、内部机制建设的速度、药监部门与卫生部门的合作程度是分不开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是这一体系有效发挥作用的源头。而及时发现和及时报告与医疗水平、医生职业道德水平是有着很大的关系的。特别是在基层医疗体系,这直接决定着病人的生与死和事故能否得到有效控制。
回到欣弗事件上来,从目前全国已报告的不良反应及死亡病例来看,几乎都是在小医院、小诊所甚至家里注射后出现不良反应的,而且,都是在病人情况出现危急之后再转至大医院。而从大医院对这些病例的处理情况来看,治愈率是相当高的。换句话说,这样的药物不良反应,是可治的,技术上的难度并不高。不同于“齐二药”生产的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直接可以夺人性命,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案。
这样的怀疑并非毫无根据:这些病例的死亡跟一些基层医院的用药水平及治疗水平有着直接关联,除了不确定的并发症,病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被“拖”死的。这是一种被忽略的死亡原因。
这样的例子,在重大公共卫生事故中屡见不鲜,SARS、安徽疫苗事件、人致禽流感,造成死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被及时发现和及时救治。在笔者的采访过程中,常听医院人士提起这一点。类似的死亡病例,在基层医院更是大量存在,只是未曾集中暴露于公众面前。
为此,包括钟南山院士在内的医学专家一直在呼吁,避免或降低在突发或不明原因的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死亡率,一个方法就是要“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
而除了客观上的医疗水平、不良反应体系建设的落后,这一点还跟医院、医生的职业道德有关。一方面,不良反应体系未覆盖到小医院,医生和医院怕报告不良反应事件后承担责任,有刻意隐瞒的行为。另一方面,医院、医生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小感冒动辄使用抗生素,“千方百计”地将病人留在医院治疗,不让病人转院,造成的后果就是病情的延误,为时已晚。在医院业界,“善于留住病人”甚至成为医院经营的一种“良方”。
基层医疗水平的落后,一些医疗机构的趋利化现象,正是中国医改面临的两大主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