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晶实习生张瑜)截至8月9日,全市近百万平方米的政府补贴房建设正在紧张进行之中。目前,铁西、皇姑、大东3个城区的政府补贴房建设已完成主体,预计10月末可达到进住条件,其它各区的政府补贴房建设也将在年底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今年享受政府补贴房的条件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放宽。
原来享受政府补贴房的条件是:自2003年1月1日起,市内七区国有土地上被拆迁的居民;拆迁补偿费或补助金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被拆迁居民为低保户或低收入户,且无其它住房。
不过,自去年以来,沈阳市的拆迁补偿费或补助金有所提高。因此,对被拆迁人领取的拆迁补偿费或补助金超过10万元的,各区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了申请政府补贴房的“门槛”。
此外,全市“双困户”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也已开始。
今年下半年,沈阳市将积极推进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的住房保障制度,满足低收入、危旧房和被拆迁住房困难群体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