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名单: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思明区医院、中山医院和厦门眼科中心友情提醒:我省跨设区市异地退休安置、异地工作、转诊及转院参保人员,办张异地就医卡即可本报讯(记者楚燕通讯员陈克)截至昨日,我市共有6家医疗机构加入福建省医疗保险联网。 我省异地参保在厦就诊的患者在这6家医疗机构就诊可免去先垫钱再报销的麻烦。去年底,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医疗保险联网,省内异地看病购药可直接在联网机构刷异地就医卡。几个月来,该网络得到不断完善。昨日,记者从厦门眼科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思明区医院、中山医院和厦门眼科中心已先后纳入全省医保联网。但由于不少外地患者对此还不太了解,各院实际异地就医卡刷卡量很少。据介绍,异地就医登记对象为本省范围内跨设区市异地退休安置、异地工作、转诊及转院参保人员。临时出差、探亲等视情况而定。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均可视个人需要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审批登记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参保地设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制发印有参保人姓名与照片的福建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卡,并将参保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传输到就医地设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可凭异地就医卡在指定的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持异地就医卡在省内异地就医仍享受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异地就医卡由省医保中心统一定制,各设区市医保中心按需向省医保中心领购,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时发放并收取制作工本费15元,一人一卡,由参保人员个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持他人异地就医卡冒名就医、购药。违者予以停止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至6个月,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使用异地就医卡期间,原医疗保险卡暂停使用。因工作调动,结束转院就医或其他原因回到参保地时,须持异地就医卡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恢复使用原医疗保险卡手续,并冻结异地就医卡,由参保人员妥善保管,以备后用。同样,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退休安置、异地工作、转诊及转院,也可以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报备手续,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卡,参保人员可以凭此卡在省内其他地区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待遇仍按厦门的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