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最高罚款十万
气象预报:每天至少四次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两法规草案
龚学平主持
本报讯 (王海燕 孟知行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昨天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关于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的决定(草案)。该草案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作了调整和修改,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罚款的限额为 3万元,但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不超过 10万元的罚款。
会议还听取和分组审议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据悉,《办法(草案)》明确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区、控制区两个部分,还对气象台站的相关义务作了具体规定,如定时发布未来 48小时的短期气象预报,每天不少于 4次,遇到主要节日或者重大社会公共活动提前发布未来 3至 7天的中期气象预报。《办法(草案)》还明确了公共媒体限时播发预警信息的义务,并要求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主要交通干道等的运营或者管理单位及时向公众提示预警信息。此外,对造成环境污染、引发重大疫情等的突发公共事件,要求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有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现场气象跟踪监测、预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本次常委会会期 3天。昨天下午举行常委会 (扩大 )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听取韩正市长关于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本市 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 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5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市 200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和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还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市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和表决关于设立上海市区县、乡镇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新一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本市新一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和一些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胡炜、王培生等出席会议。副市长胡延照,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