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8月11日电国家林业局即将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种质疑和责难的声音此起彼伏。11日,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出面进行解释,但仍有几点疑问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疑问一:
非得靠猎枪来维持“生态平衡”?
有关负责人称,“合理的狩猎活动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 理由是在西部一些地区,因为保护力度加大,岩羊等动物种群成倍增加,反而给本就吃不饱肚子的其他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了麻烦。记者则担心,此举会不会引发社会公众的信任危机,以致多年来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受冲击?近两天各个媒体情绪高涨的报道,一定程度上反映的就是不少公众惊愕、失望的心态———原来野生动物是可以猎杀的!
疑问二:
有必要非得“变现”吗?
据称,生物都是有生老病死的,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的目的就是要合理利用资源,要尽可能创造更多的价值。记者深知基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多为保护经费不足而无奈,现如今指标卖出去,既省力气又能得钱,何乐而不为?但保护野生动物是林业的使命,缺钱可以想别的办法,难道非得通过这种“短视”的方式?何况被允许猎杀的14种野生动物中,有三种是一类保护动物,其余全都是二类保护动物!
疑问三:
有必要发展狩猎产业吗?
有说法认为,在国外,狩猎不仅是一种保护野生动物的有效手段,由此形成的狩猎产品和狩猎服务,还构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产业。有关方面还正积极筹备成立中国国际狩猎俱乐部,“与国际接轨”。记者认为,我国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恢复,但远远没有达到不杀不行的“饱和”程度。这一领域被当作产业来开发,得不偿失。而所谓狩猎这种“高尚的户外运动”,实际上在我国就是一种与国人无关的“上流社会的野蛮游戏”。
疑问四:
为什么只允许有钱人猎捕?
“凭什么你花了钱就能打,我就不可以?而当地人为了生存打一只来卖为什么也不可以?”这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专家表示,具备国际狩猎代理资质的多为旅行社。狩猎一旦成了旅游项目,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变成“无限度滥杀”。而地方林业部门既然有了经济目标,当“保护”遭遇“产业”时,到底还有多少举动能不被金钱所冲击?
国家林业局决定:野生动物狩猎权暂缓拍卖
据新华社8月11日电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11日上午表示,为了更有利于舆论监督,完善拍卖条款,国家林业局决定暂缓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活动。“原先我们开展国际狩猎活动是采取政府行政审批的办法,这次把狩猎额度、种类向社会公开,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曹清尧表示,至于何时再开展这项活动,要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完善内容和形式后择机进行。
有关官员如是说:开展狩猎能提高“利用效益”
据新华社8月11日电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11日说,开展国际狩猎对当地的野生动物保护已经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实现了“保护和经济效益双增长的良好局面”。王伟说,我国国际狩猎活动始于1985年,到目前,我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国际狩猎场所共25处,开展国际狩猎的野生动物主要有14种,年国际狩猎野生动物数量由最初的3头(只)逐步增长到2005年的123头(只)。王伟说,开展国际狩猎能极大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目前盘羊、羚牛、岩羊、鹿类国际狩猎价格达到数千或上万美元。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共接待国际猎人1101人次,狩猎收入3639万美元。这与当地群众以往“猎羊吃肉”的原始利用方式相比,其价值增长了数百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