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环评有了首例标本武汉总体规划过评审
法制网北京8月12日讯记者郄建荣环评法规定了3年的战略环评今天艰难地迈出了第一步———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战略环评在京通过了专家评审。
有专家指出,武汉市规划战略环评专家评审的通过,结束了战略环评有法律要求却没有人执行的历史。战略环评之所以如此艰难,主要是因为战略环评的法律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部门。
按照武汉市的这个规划,武汉市将在未来的城市发展中大作“水文章”,开展城市水生态修复工程和“六湖连通”、“引江济湖”工程,突出两江交汇、三镇鼎立、滨江滨湖的独特城市风貌;实行“多中心+外围多组团式”、“三环六楔”的空间布局和产业组群式聚集发展,以改善中心城区生态环境质量和集中控制污染物,确定生态城市建设基本格局;推行“优二进三”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策略,加快重污染企业迁出中心城区步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结构性污染问题得到缓解;遏制填占湖泊,加强长江、汉江武汉段等主要河流的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特有的大面积江滩资源,建设沿江、沿河林带,形成连接城区腹地的生态廊道,在各中心、组团之间布置防护绿地和生态保护用地,到201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十一五”时期,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
而环评报告则认为,武汉市“十一五”规划与国家“十一五”期间的总体发展战略相协调,规划的实施整体上有利于武汉市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转变。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说,武汉市委、市政府积极实践环评法的要求,在成为首批规划环评试点城市之一的基础上,又在全国依法率先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战略环评。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环评史上一项开创性、示范性的工作,武汉市的成功尝试为国家环评法制建设及管理提供了模式。(责任编辑:陈菊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