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人员正在检测汽车尾气。记者张瑾摄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申美)昨日,西安市环保、交警部门联手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展开检查。然而,城东客运站却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监测人员进站检查。
昨日在万寿中路路检点,约1个小时时间,15辆被检车辆中,就有12辆不同程度的超标。 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39条规定,这些司机被处以50元罚款。
面对处罚,个别外地司机质疑:“我又不知道西安的尾气标准,凭啥罚?”其实,这根本说不过去,因为目前尾气排放标准全国统一,也就是说在西安测出的超标车,无论开到哪座城市,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在北京等一些城市对此管理得则更严,如果入境车辆一旦尾气超标,将不得进城。
虽然联系了近一个上午,但是,直至中午近12点,另一组监测人员始终未能按计划进入位于长乐路的城东客运站履行检查职责。该客运站拒绝检查的理由是:“领导不在。”
据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规定,对于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的,环保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市环保局表示,对此他们将一查到底。
据了解,上半年,我市大气中二氧化氮的浓度比去年同期上升40.5%,而二氧化氮的主要来源正是汽车尾气。
按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凡在停放地抽检或者道路抽检中,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现场处以50元罚款;逾期不治理的,对车主处2000元罚款。如果依旧不治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锁定车辆档案,也就是说不予年审。
昨日,带队检查的市环保局副局长任太龙表示:“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希望每位司机都能树立起一种对公众负责的环境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