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就业困难大学生将成为新疆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对象之一。同时,新疆还对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保补贴、创业贷款、贴息贷款、见习期间给予生活补助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这是记者8月8日从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2006年新疆有毕业研究生1574人,比去年增加534人,增幅34%;普通本专科毕业生43110人,比去年增加8163人,增幅23.4%,加上过去数年未就业的一部分毕业生也要竞争就业岗位,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
8月8日,自治区下发《关于全面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新疆各级政府要大力开发城市绿化、保洁、保安及民政低保、劳动监察、社会保险、交通协管、工会协管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外用工等公益性岗位,除了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外,要重点解决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9月份,将集中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将大中专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
政策解读
劳保机构重点帮助
9月1日后回原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历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将给予免费就业服务,联系推荐基本符合其需求的岗位。有就业要求、就业困难的毕业生会得到重点帮助。
支持自主创业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自主创业需要小额贷款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三年内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给予税收减免优惠。
“三支一扶”为期两年
新疆现已拟订了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有300名高校毕业生可进入“三支一扶”队伍,服务期限为2年。
农村学生职教分流
今后新疆还将全面推进农村初中、高中学生分流职业技术教育(简称“2+1”或“3+X”职教分流班),使部分未升学的初、高中学生毕业时掌握1至2项农村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增强进城务工和返乡创业的就业能力。(记者 江斌伟)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