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等联合发文——考换驾驶证须先学救护
据新华社电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红十字会、交通局日前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本月开始,初次考取驾驶证、换发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违章记录累计达到12分以及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员,都必须接受市红十字会的卫生救护培训,并考取《救护培训合格证》。
据了解,这个文件规定,对于初次考取驾驶证的驾驶员,将由石家庄市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派人到驾校对学员进行卫生救护培训。合格后由市红十字会颁发《救护培训合格证》。驾校将培训合格的学员名单报市交管局车辆驾驶管理处录入微机后,驾考中心再安排受理考试事宜。
对于换发新驾驶证的驾驶员,可在驾驶证有效期满90日前,就近到全市各驾校或各区交警大队宣教中队、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车管站接受救护培训后,凭合格证到驾管中心驾驶员业务科办理换证业务。
对于一个记分周期违章记录累计达到12分及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员,驾管中心将在交通安全培训地点对其进行卫生救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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