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上海拟订
《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上海政府宣布,计划在“十五”后期以及“十一五”期间,每年投入50亿元资金用于输变电设备和电网的建设,并将先后新建6座500千伏变电站、62座220千伏变电站、60座110千伏变电站以及一大批35千伏和10千伏的变电站,以增加电力供应。
为消除老百姓对变电站的恐慌,保障电力设施顺利建设,上海市环保局即将出台一部《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将“站群矛盾”化解在源头。
由于涉及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在正式出台前,还将广泛听取专家和市民的意见。《变电站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正式出台后,上海市环保局将做成科教片,向广大市民进行科普宣传,引导人们正确对待电磁辐射。
100千伏以上变电站属电磁辐射项目
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明确把100千伏以上送变电系统列入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单中。
目前关于电磁辐射的防护标准有三个: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GB8702-1988)
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
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JH/T24-1998)。
前两个是国家标准,后一个是行业技术规范。
国家卫生部发布的《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明确指出,“本标准适合一切人群经常居住活动场所的环境电磁辐射”。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也说明:“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