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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还远,月饼营销大战已打响
本报讯 记者 王家照摄影报道随着中秋佳节的临近,月饼也逐渐迎来销售旺季,海南省消委会昨日发布消费警示:购买月饼时注意按照国家新出台的新标准把好订购关,严防假冒伪劣月饼的侵害。
购买月饼要防过度包装
据介绍,2006年6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出台的月饼标准开始实施,以遏制月饼的过度包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标准对月饼包装作了具体的要求,月饼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其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位包装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cm;还有脱氧剂、保鲜剂不应直接接触月饼。
慎买小作坊生产的月饼
为了让海口市民能吃上放心的月饼,海口市卫生局近日制定了十一条规范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基本卫生要求。其要求是,月饼生产厂家必须设置与生产相应的原料仓库、加工车间、成品仓库和包装材料仓库。生产车间周围无污染源,卫生状况良好;凡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月饼冷却间、内包装间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等等。据了解,海口一些隐藏在民宅中的月饼小作坊根本不具备上述条件,其生产出来的月饼大多是标识不全,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址以及厂名等要素不全。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
防止不良厂家五大消费陷阱
一些月饼厂商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精心设计了五个消费陷阱,分别是:产品名不副实,如果仁不够五种;高档包装低质月饼;虚高定价大幅打折;模仿名牌误导消费;过度宣传,如补铁月饼、防治高血压等。据省消委会介绍,选择月饼并不是越豪华越好;品种名称相同的月饼口味并不一定相同,打折越多并不见得实惠越多;盒装月饼并不是高价就代表高质。
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月饼时,注意检查其厂名、厂址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防止三无伪劣月饼;购买月饼后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凭证或购买小单,并将这些凭证保管好,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投诉有据。
若发现月饼出现质量问题,一定要保留好有问题的产品及包装盒,同时带好发票(凭证、小单)及有问题的产品,到销售商店、生产厂家、消费者协会或12315进行反映、投诉或申诉,及时挽回损失。
当你发现假冒伪劣月饼时,请拨打12315举报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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