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搭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平台。整合劳动、财政、卫生、教育、发改、公安、房产、建设、扶贫、民宗、工商、国税、地税、司法、残联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救助资源,实行“一口上下”对社会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在全市90%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平台,做到机构、编制、人员、场地、经费、职能“六到位”,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事办事、有钱办事,促进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 各县(市、区)结合新农村和开展和谐社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和街道设立了社会救助办公室,建立农村和城区信息员队伍,积极探索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四级联动”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城市低保规范管理。我们将城镇居民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保障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进一步规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和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截止到今年7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2053户、135634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6347万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66元。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今年3月份,重新修订了《荆州市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救助病种由去年的五大类增加为八大类,救助起付线由2000元降低为500元。对加大配套资金投入,提高基金规模,增强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今年1—7月份,全市共筹集救助基金517万元,累计救助1375人,其中重大疾病救助262.7万元,资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43471人,资助基金支出58.4万元,集中供养五保门诊补助49.7万元。
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凡农村居民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600元的,被确定为农村特困救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发放救助卡。按照低标准起步,逐步扩大范围,启动农村低保试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特困家庭救助体系,今年计划投入2340万元,将全市13万农村特困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截止今年7月份共救助88652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15万元。
五是进一步加大农村福利院改造力度。在去年完成15所农村福利院改造的基础上,今年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巩固“福星工程”建设的成果,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对农村20所福利院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扩建、增容,力争新增床位达到1000张,并逐步扩大集中供养比例,确保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目前, 14所农村福利院已基本改造完成,其余6所均已动工兴建。
六是加快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步伐。今年计划完成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市、县补助资金在5000元以上,各地完成了困难群众危房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对需要改造的贫困户进行了公示,危房改造工程已经全面启动,有效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难的问题。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有5个县市区已经开展实施农村住房救助工作,共有3260户纳入农村特困户住房救助,已动工1850户、已完工700户,累计投入住房救助资金3000万元。各地在辖区内建房基本达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建房面积、统一建房式样、统一建房标准、统一扶助标准、统一扶助标识。
七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救援机制。荆州是一个灾害多发地区。年前,荆州市政府下发通知,各级政府要加大救灾、减灾、防灾能力的投入,确保财政预算自然灾害救济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一旦发生灾害,能切实保障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医治。严格按照申请、公示、评议、审核、审批的程序,及时将款物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加强灾情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创建灾情信息共享机制,为快速决策和启动救灾工作的应急机制提供准确的依据。(来源:湖北商务之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