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 赔偿遭遇执行难 三姐弟街头讨说法
主持人:这是记者在陕西榆林市街头拍到的一幕,画面上的老人带着三个孙儿并不是在向路人乞讨,他们要讨回的是法院在两年前就已经判决下来的赔偿款。
田咪今年12岁、田倩10岁、田帅9岁,本来他们应当在绥德的家里度过暑假,但父亲被撞身亡后,他们的母亲也卧病在床,家里失去了收入来源,三个孩子为了上学,只好跟着67岁的爷爷顶着酷暑在榆林城里四处奔波,一心只为讨回父亲的陪命钱。
大姐 田咪:
我想上学 没钱就上不了学
只有要到钱才能上学
孩子们的父亲田小文是绥德县一名跑运输的司机。2004年4月的一天,田小文出车时被一辆农用车发生碰撞身亡,无证驾驶的肇事司机现场逃逸。2004年9月10日,在榆林市交警一大队认定肇事司机李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后,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在民事诉讼部分判决,肇事司机赔偿田小文家属各项费用共计84997.3元。田小文的意外逝去,让整个家庭陷入瘫痪。8万多元赔偿也就成了一家老小生活的全部希望。
田小文的父亲 田兆君:
这么热的天气让这些小娃娃来
实在是没办法的办法
要回钱孩子们好上学
这个月连续十几天,孩子们和爷爷每天除了跑去相关部门询问赔偿款的着落,还会在广场寻求更多人的关注,本应该享受幸福童年的三姐弟,在遭遇失去父亲的不幸之后还要过早地承受讨要赔偿的重担。
记者:你们现在最想做什么?
田倩:我想回家
田咪:我想上学
田帅:我想吃肉
两年多来,除了榆阳区法院和榆林市中院,爷爷田兆君不知还跑过多少个政府部门反映问题,他至今还保存着榆林市委副书记曾经就此事要求“法院千方百计落实生效判决”的批示,但这些似乎都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2005年7月,田大爷甚至还在榆阳区法院门口以3万元的价格叫卖过判决书。
田小文的父亲 田兆君:
因为没有办法了
一家人老的老 小的小
吃不消了
如果有有能力的人
把判决书拿着能有用
到我手里不就是废纸了吗
是什么原因让这一案件的赔偿如此难以执行呢?8月14日,记者跟随田大爷一起来到了榆阳区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在记者表明身份后,法院方面的态度却出乎我们的意料。
记者:你好 我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 王治林:
你是谁呀 谁允许你进来的
你是什么人 干啥来的
在榆林市榆阳区法院采访受阻之后,记者又来到了榆林市中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无法执行是事出有因。
榆林市 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子诚:
不存在法院耽误执行
不存在其它社会干预
而主要是没有可能执行
而田兆君老人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因为当时他曾经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找到法院要求对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但法院却要求老人必须交纳足够的现金作为财产保全抵押。
田小文的父亲 田兆君:
法院说他们扣车怕违法
让我交五万块钱押金
就是这么说的
据了解,财产保全抵押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便于法院日后执行的一种有效途径,它是基于对事实判定还不清晰、双方责任还不够明确的前提才使用的。但对于这起案件来说因为交警部门出具的这份责任判定书已经完全确认了肇事方负全责的事实,所在不需要田兆君一家交纳财产保全抵押,法院可以直接对肇事车辆扣压进行财产保全。
记者:为什么没有对可以用作赔偿的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当事人提出保全
但我们已经知道
肇事车被放跑了无法保全
记者:放车走的是哪个部门呢
交警部门
配音:记者随后又来到了负责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榆林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了解情况。交警方面表示没有法院的告知,他们是无权扣压车辆的。
榆林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贺国银:
从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
到判决生效一个月以后
在这两个时间段以内
从来没有收到法院任何裁定和通知
所以我们没有任何权力
继续扣压肇事人财产
主持人:据了解,几天前榆林市委政法委曾召集相关负责人协商解决此事,经协商榆阳区法院出4万元,交警支队一大队出3万元解决此事。就在记者结束采访三个小时之后,田大爷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终于拿到了这笔赔偿款。这个结果看上去是令人满意的,但我还是不仅要畅想一翻,两年前,面对事故发生后一个老弱病残的家庭,法院和交警部门如果能很好地沟通并依法妥善处理这笔赔偿款的话,也许这位爷爷和这三个孩子就不必跑这么多冤枉路了。
(记者:徐平 韩光 朱海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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