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帝迈大火”原因查明,非法储存天那水等导致火势猛烈
本报中山讯 昨天,中山消防部门对帝迈家私制造有限公司重大火灾(见昨天本报报道)进行现场调查,初步认定火灾原为仓库内存放的硝化棉自燃引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计约60万元。
硝化棉是一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要求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储存,库内温度不宜超过30摄氏度。
据了解,该仓库是锌铁棚厂房,属于丙类普通厂房,2001年1月中旬投入使用。仓库内分为生产车间,天那水、油漆仓库,布料、纸箱等存放处,成品仓和展厅五个部分。
按消防规定,丙类普通厂房不能存放天那水、甲苯、二甲苯、硝化棉等甲乙类化学危险品,但帝迈家私公司在没有向消防部门报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了仓库用途,非法在仓库内储存大量化学危险品。据了解,着火当天,仓库内存放有天那水、甲苯、二甲苯共30吨,硝化棉70公斤。
据分析,昨天中山气温在34摄氏度左右,阳光较为猛烈。该仓库锌铁棚厂房经过一天的暴晒,加上门窗紧闭,库内温度远远高于34摄氏度,以至引发硝化棉自燃。一参与事故调查的消防员说,帝迈家私公司非法在仓库内储存大量化学危险品,“就如坐在地雷上,迟早都会出事的”。
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潘林 黄忠 周凤根)
(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