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随着“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我国开始建立乡镇财政,形成了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财政。这个体系,无论在国家财政运行和管理效率方面,还是在纵向和横向财政平衡的公平性方面,都已经表现出不少负面效应。
目前开展的“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改革试验,基本导向是力求实现省以下财政层级的减少。这些减少财政层级的改革如果走通了,会进一步带动中国行政架构的改变,意味着省和市县之间不用再搭建地级市,乡镇可变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从而实现政府层级扁平化的改进,有力促使事权的划分清晰化、合理化和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明显降低行政体系的运行成本,从源头上堵住乡镇收入截留和浪费的“黑洞”,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再配之以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加强与完善,将有效地、决定性地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形成“长治久安”的机制。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