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车一到,殡仪馆乐队立即奏响哀乐,不管丧家是否需要这一项服务。当然,奏乐不是免费的,丧家事后得缴纳50元礼仪费。17日,九龙坡区马王乡陶先生致电晚报,对殡仪馆此举表示不满。
陶先生的外公邓银华老人因肾衰竭于8月13日病逝。 15日凌晨5点,陶与家人送老人家遗体到位于石桥铺的市殡仪馆火化。
出发前,陶先生外公的老同事告诉陶,遗体运到时,殡仪馆要奏哀乐,此为可选择服务,可以不要。灵车抵达遗体交接处时,陶立即告之乐队工作人员,不需此项服务。但工作人员说,不行。随后奏起哀乐。
缴费时,陶先生发现收据中一栏为礼仪费,价格50元。询问收费人员得知,此就是奏哀乐费用。陶先生感觉很不舒服,但考虑到场合特殊,当时忍住没有多说。
8月19日凌晨6点半,记者赶到市殡仪馆,发现每当灵车到达遗体交接处时,三位工作人员就会立即奏响哀乐,此时,丧家肃静的看着工作人员将遗体从灵车上卸下。3分钟不到,哀乐结束。
记者以丧家身份咨询灵车到达时可否不奏哀乐,一乐手表示,灵车一到,必奏哀乐,并收取50元费用。丧家是否知道奏哀乐要收取费用?记者采访了5位逝者家属,结果没有一人知道。查看遗体交接处,没有任何提示声明。
“一般凌晨出殡火化费为547元,下午则为497元。”殡仪馆旁一家“丧事一条龙”老板透露说,凌晨多是家人为逝者送葬,一般不会计较这50元礼仪费。下午则是很多意外死亡者被运来火化,少有或没有亲友,殡仪馆也就不再主动提供这项服务。
接受采访时,市殡仪馆彭馆长承认,哀乐确实是可选择服务项目,“灵车一到,工作人员都要奏乐,事后如果丧家申明不要这项服务,可要求退还费用。”彭强调。
“既然可选择,为何不让丧家事先决定?”陶先生对彭馆长的说法并不认可。陶说就算如彭馆长所称事后可以退费,“但这种场合有几个人会去退?”
重庆瑞海律师事务所王一杰律师表示,殡仪馆在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强行提供服务,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
晚报记者陈静实习生王良琴
来源: 2006-08-21 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