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记者昨天从南京警方获悉,8月上半月,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发案比前半月下降1.6%,一直处于多发状态的抢夺案件发案比前半月下降7.4%,警方“两抢”案件破案数比前半月上升21.4%,比去年同期也有较大幅度上升。
但值得注意的是,8月上半月,盗窃汽车内财物案件发案与前半月相比上升12.9%。从作案时间上看,发案时间有一定的规律性。盗窃货车车内财物案件的发案时间相对集中在午夜12时至次日6时,占盗窃货车内财物案件的84.2%;盗窃面包车、轿车内财物案件的发案时段相对集中在10至16时,占此类案件的63.5%。
从发案地域分析,仅鼓楼区、玄武区两区发案就占案件总数的42.9%,栖霞区、雨花台区的城郊接合部以及浦口区也相对多发,占总数的27.1%。城市、郊区的主次干道、加油站、汽配城、贸易市场、宾馆饭店停车场以及居民小区及其附近街巷路边等为案件的多发处所。
警方介绍说,此类案件作案手段呈多样化特征。首先,以砸汽车车窗玻璃为手段盗窃汽车内财物的案件比重较大,占发案总数的44.3%;其次,在夜间或凌晨盗窃停在公路、街巷边货车内财物的案件也相对多发,占发案总数的27.1%。在此类发案中,犯罪分子往往结伙作案,一人骑摩托车在旁边接应,另一人趁货车司机在车内睡觉不锁车门之机,拉门或是从车窗窃取车内、司机衣袋内的财物等,得手后坐上接应的摩托车逃离。此外,利用市民在购物、加油、吃饭、送货、结账、检查车辆等不锁车门的时机窃取驾驶室内皮包的案件也有所发生。(宁公宣 秦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