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福寿螺是否含“虫”本周有结论
早报记者 李祎
昨天一早,食药监人员对本市一些饭店进行紧急排查,在部分川菜馆内发现了福寿螺。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这些“可疑”福寿螺已被送检,以确定是否含有“广州管圆线虫”。 检测结果本周内得出。
病因调查:凉拌杀菌不彻底致病
据报道,截至20日,北京50名吃过福寿螺的食客被确诊为“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获悉,北京福寿螺事件的初步原因已经查明:酒楼用淡水螺替换了原来的海螺,在加工工艺上存在问题,导致寄生虫没有被完全杀死。
上海食药监所所长顾振华说,煮熟的福寿螺不会引发病症,关键是市民要注意食品安全。福寿螺之所以出现问题,主要是在加工制作环节不规范,凉拌使得杀菌不彻底。
“包括福寿螺在内的其他水产品,如果加工加热至熟透,都可以杀死隐匿其中的‘广州管圆线虫’等寄生虫的幼虫,保证食用安全。”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科科长陆建清说,预防这种病的关键是切忌生食或食用未熟透的淡水鱼、虾、螺、蟹、蛙、蛇等食物。
上海市食药监局再次重申,煮熟的福寿螺不会引发病症,但淡水鱼、贝壳类和螺类等淡水食品,不可生食,烹饪时必须烧熟、煮透。
监管措施:醉泥螺须有“特种证”
顾振华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在近期的“食监四号行动”中,执法人员对上海的所有饭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主要问题集中在违反生食水产品特殊规定,经营违禁生食水产品毛蚶,生产、经营超保质期限食品,经营违禁水产品河豚鱼等。
昨天,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毛蚶、泥蚶(银蚶)、魁蚶(赤贝)、一矾(二矾)海蜇、咸烤虾以及未经批准的腌(醉)制的蟛蜞、虾、蟹、泥螺等生食水产品不能在上海市场上露面。市食药监局重申,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除取得了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黄泥螺外,上海禁止销售糟醉类生食水产品,这类产品一旦露面将重罚。
据《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上海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醉泥螺等条款中指的“生食水产品”系指江河湖里出产的鱼虾蟹等“小水产”。
业内建议:夏季慎食生鱼片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了解到,北京福寿螺事件发生后,生鱼片、生鱼粥、生鱼佐酒等都被北京食品办列入极易引发食源性寄生虫病的食品。在上海的禁售名单中,生鱼片没有出现。
相关人士指出,上海市场供应的生鱼片多数属于深海鱼类,是“大水产”,根据本市《生鱼片卫生标准》,达到一定卫生指标的龙虾、三文鱼、北极贝、金枪鱼等生食“大水产”是允许全年上饭店餐桌的。
但业内人士建议,虽然生鱼片未被禁,但是在夏季最好不食或少食。据介绍,生鱼片供应市场存在鱼目混珠的现象,食品监督部门抽检时发现其合格率较低。
名词解释
广州管圆线虫病:食源性寄生虫病的一种,又名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脑膜炎,是由于鼠类的心、肺部寄生的线虫,即广州管圆线虫幼虫(或成虫)寄生在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所致。可发生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性脑膜炎或脑膜脑炎。
季节性禁止生产销售的品种
本市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生产经营下列生食水产品:
1、醉虾、醉蟹、醉螃蜞、咸蟹;
2、醉泥螺,但取得《上海市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特种卫生许可证》)生产的除外;
3、因防病等需要,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其他生食水产品。
禁止生产、销售下列生食水产品
1、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
2、炝虾;
3、因防病等需要,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其他生食水产品。
———摘自《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