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 周韬 报道江苏商报日前接到华汇康城11幢业主王女士投诉,称自己在华汇康城买的房子目前正在交付,但刚拿到手的房子一验房就发现了很多问题,验房师丁渤一共验出了12处问题。其中2处与合同不符,5处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还有很多质量问题,这样的房子让她怎么收。
消费者:华汇康城问题多
王女士告诉记者:“现在的门是防盗门,不符合国家消防规范。按照合同约定,门应该是防火防盗门。验房人告诉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小高层必须使用防火防盗门。也就是说,华汇康城不但违反了合同约定,还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我的合同和图纸上,厨房应该有个门连窗,但交付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做起来。”“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房子,怎么能交付给业主呢?”王女士觉得很纳闷,她说:“很多问题都出在安全玻璃上,主卧室转角飘窗下沿的固定玻璃都没有3C安全标示,书房玻璃也没有安全标示,卫生间窗户只有单面安全标示。”按国家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等部位都必须装安全玻璃。根据国家GB/T8479《铝合金窗》标准规定,外接门形材厚应大于等于2.0mm。但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家现在实际测量远小于2.0mm,只有1.6mm。王女士还告诉记者:“TVC管≥110mm,穿越楼板式防火墙根面应设置阻火圈。我们家没装,这会给我们带来安全隐患。”对于自己房子的质量,王女士也感到很不满意:阳台门铰链坏了,拼缝不严,有缺口;门边距墙有大小头,上下不一;厨卫间地面有部分空鼓;厨房防火排烟阀无法实现消防联动,消防失火时,无强制关闭;主卧飘窗渗水,台面空鼓,型材变形;墙面多处有温度缝,书房梁下有温度缝;客厅有线电视接口少,面板弱电箱缺模块;卫生间窗角渗水;书房净高不够,只有2.61m,而本幢其他标准层净高均为≥2.64m。王女士和其他业主已经将验房报告给华汇康城的开发商,“我现在要求他们完全按合同和国家相关规定办,该换的换,该加的加。至于赔偿什么的,丁渤已经帮我们请好了律师,我们会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开发商:我们房子没问题
记者随后找到华汇康城的开发商华汇置业(南京)有限公司,该处工程总监杨文军接受了记者采访。面对业主提出的问题,杨文军表示:“我们的房子不能说一点瑕疵没有,但我们不会违反相关规定和合同,我对自己楼盘质量还是有信心的,业主投诉的内容,主要还是误会造成的。”对于业主提出的空鼓、渗水等质量问题。杨文军表示:“这些都是楼盘的通病,是些小问题,我们会尽快整改,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就安全玻璃的问题,杨文军说:“我们的玻璃是三家单位提供的,由于施工等原因,有些此玻璃的3C标志被压条和夹胶挡住了,只要扒开来就能看到,所以我们的安全玻璃是不存在问题的。今后不论哪个业主想看3C标志,我们都会扒开来给他看,再补上。只要发现没有3C标志的,我们不但免费更换,还会给业主相应的赔偿。”对业主指出的另两处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问题,杨文军表示:“我们厨房的TVC管是75mm的,不需要阻火圈,业主误会了。”至于王女士提出的违反合同方面,杨文军表示:“我们提供给业主的是平面示意图,上面还有马桶、洗手池等东西呢,难道我们连这些都送啊。门连窗和这些东西一样,不在毛坯房交付范围内的,业主误会了。至于合同上约定的防火防盗门,其实南京一家楼盘都没有,因为纯防火门一点防盗功能都没有,现在我们的做法只能是在防盗门中加入防火填充物。我们这门已经通过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一点问题都没有。”“你们将合同中约定的防火防盗门换成了防盗门,有没有事先通知业主,取得他们同意呢?”记者问道。杨文军表示:“没有,我们会和业主好好解释、沟通,大部分业主都会理解的。”
验房师:开发商解释站不住脚
对于开发商的解释,验房师丁渤认为:“有些说法根本站不住脚。”丁渤说:“他们说厨房的TVC管是75mm的,不需要阻火圈,一点都不错。但他们怎么不说卫生间呢,华汇康城卫生间用的肯定都是110mm的TVC管,因为11楼的层高不可能用75mm的管,要不然东西都冲不下去。而且我这儿看了几十户,他们卫生间都没装阻火圈。”至于两处违反合同的问题,丁渤认为开发商的解释是在回避问题,他说:“门连窗是用来区别阳台和厨房的,按照设计基本原则,是为了满足业主的使用需要。既然合同上有,就必须要安装。华汇康城11栋前的合同都有门连窗。而12、13、14幢同样的户型,合同上就没有门连窗。显然是开发商意识到错误,在图纸上删除了。否则他没有必要给一模一样的户型重出图纸。至于防火防盗门是《小高层消防规范》中规定的。现在要达到防火防盗的要求,只有做两扇门或做一扇非常贵的门,但这样显然会让开发商加大成本。而且我也验过他们现在的防盗门,只要猫眼没被堵上的我都看过了,华汇康城的门只是在猫眼附近塞了一圈防火棉,其他都是硬纸板之类的东西。我验了华汇康城几十户,我可以为我的说法负责。”华汇置业(南京)和验房师各执一词,谁更有理?国家规范究竟是怎样的?本报将继续关注。(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