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植物人刚做被告又做原告
广州日报作者:赵琳琳
这是一场连环官司,一位女植物人分别成了两个案件中的被告和原告。因为一起事故头部受到严重创伤,今年48岁的隋艳(化名)成为植物人,至今仍然住在北京市南城一家医院的神经外科病房。由于无力支付高达15万元的医疗费用,医院一纸诉状将隋艳和母亲姚老太告上北京市丰台区法庭。隋艳的母亲姚老太在日前进行的庭审中要求法庭延后审理此案,她要先做的事情是向女儿出事时的修路公司索取169万元的赔偿。
道路施工行人翻进沟中成植物人
昨日,这个连环案件中的另外一个案件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已经年过70的隋母姚老太日前在她的家中向本报记者哭诉说,“法院终于要开审案子了,女儿从去年年底送入医院后,施工方除了支付了20万元的急救费用外,再无赔偿,而和施工方官司未了,无钱偿还医疗费用,女儿的治疗已经受到了影响。昔日活泼美丽的女儿,转眼成了不会哭笑的植物人,今后他们老两口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姚老太的家住在北京市广安门外大街,这场不幸降临在这个家庭头上的厄运发生在去年11月30日。当时,北京市铁路枢纽西黄线路第二工程南四环框构桥工程开工,对铁路桥进行改造。当天晚上,施工方开始断路开槽施工作业,地面上被挖开了一个坑槽,深1.6米,宽4.5米,长19.5米。就是这个槽,让隋艳变成了植物人。
81岁老父一直不知女儿已出事
“我女儿非常孝顺,周围邻居都知道,尽管几年来她都和男朋友住在一起,但是每天早晨她必定会买来早餐送给我们老两口,然后再去上班,为了帮补家计,她一个人做了两份工作。”姚老太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向记者哭诉。
目前,隋艳每天24小时需要家人或护理人员陪同照顾。姚老太说,隋艳的父亲已经81岁了,身患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女儿出事的事情一直不敢让老头子知道。
文/图 本报驻京记者赵琳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