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电业局认为违法
“他的变电站绝对违法,绝对不安全,绝对不允许。”8月21日上午,登封市电业局政治工作部主任郭洪涛一连用了三个“绝对”来回答记者的提问。
郭洪涛说,按照国家法规,变电站的技术操作有严格的规定,而董桂范的变电站职工的素质根本达不到要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他架的线路根本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属于私自架设。他们的电价低,因为他们没有三峡基金、农网改造等项目,所以这是不正当的竞争。 ”
目前,整个登封市的装机容量是100万千瓦,而登封市的负荷才有10多万千瓦。也就是说,登封市是一个电力充沛的地区,发的电根本用不完,其中较大的电厂登电集团根本就没有并入电网,而是采用了自配的方式来养活企业。
“大冶镇是登封市经济发展最快的一个镇。我们在该镇有两个变电站,分别是11万千瓦和3.5万千瓦,完全可以保证该镇企业的用电,但是这种非正常的竞争扰乱了整个电力市场秩序。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了,要求给一个答复。”郭洪涛说。
登封市电业局认为,民营变电站的运营不但违法,而且还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万一发生停电事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算的。
目前,登封市电业局的态度非常坚决。登封市电业局认为,按照《电力法》的规定,登封市电业局是当地唯一合法的供电机构,其他的变电站应当立即无条件拆除或者移交当地电力部门管理。
对于电业局的强硬态度,董桂范并没有屈服。在运营9个月后,这家民营变电站接到了有关方面要求停业整顿的口头通知。
登封市经贸委归责垄断
相对于登封市电业局的强硬和董桂范的不认可态度,登封市经贸委副主任马苗欣非常无奈。
登封市经贸委成了具体处理该事件的单位,其副主任马苗欣为主要牵头人。一个是电业局,一个是当地著名的企业,作为登封市经贸委的副主任,马苗欣感到相当棘手。
“根据《电力法》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登封市电业局是我们市内唯一的合法机构,大冶镇煤炭协会的变电站根本就没有上报手续,所以是不合乎规定的。”马苗欣说。
同时马苗欣也承认,即使董桂范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也没有一点准许批复的可能性。
而大冶镇政府在此事上给予了董桂范支持。
“按照电业局11万千瓦和3.5万千瓦两台机组的说法,电应该够用,可是他们实际的输电能力才4万千瓦,远远不够。”大冶镇政府副镇长韩迎旭说,电业局认为,如果要扩容的话,经费需要当地企业出,可是企业都不愿意。
“我们还在调查,也在协调,至于什么时间能处理好,我们没有时间表。”8月21日上午,马苗欣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挑战垄断带来的碰撞
“这不是违法,而是违规!”8月23日上午,河南省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杨鲁生说。
杨鲁生作为河南省发改委能源处的负责人,参与了对登封大冶镇煤炭协会变电站的调查。
“我国的《电力法》并没有规定像这样的情况属于违法。相反,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和2005年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国家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从这个角度来讲,这家民营变电站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杨鲁生认为,没有违法并不等于没有违规,他们没有进行土地等手续的审批,违反了程序上的规定。这位负责人很形象地比喻说,这是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未婚先育”。
“这是一个观念问题,即使他们申报,也不会有单位敢审批。”杨鲁生告诉记者,我国电力市场并不短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终端用电企业也不断增多,现在电力的输配环节存在严重不足。登封的这家民营变电站就是在电力部门不能解决输配矛盾的前提下建立的。恰恰是民营资本解决了这个矛盾,从这点上看,民营资本解决了一些垄断行业的痼疾。
“一是要保证安全,二是要规范发展。”杨鲁生说,“我们不能一棍子把这个新兴的事物打死,应该是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规范它的发展。”
“这家变电站从一定意义上来讲,真正触及了电力部门的痛处。电力体制改革这几年一直停滞不前,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如果没有非公有资本的进入,就根本无法形成竞争的态势,也就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改革。”长江商学院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魏锋说,“但愿这次改革能成为像小岗村分土地一样的改革范本。”( 记者 卢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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