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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消防栓严重不足。(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黄一冰 摄
海口晚报网8月26日讯
(记者李传华)昨天上午,海口市召开老城区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老城区消防整治作出部署。
据介绍,2005年,海口市老城区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各区增设了市政消火栓,缓解了老城区消防水源长期短缺的难题。供电公司对老城区公共供电线路进行了改造,消除了供电线路老化的现象。但由于老城区火灾隐患沉淀多年,根深蒂固,火灾隐患仍未得到彻底根除。
目前,海口老城区消防给水保护明显不足。应设市政消火栓651个,目前设有227个,覆盖率仅为34.8%,尚缺424个,所缺市政消火栓造价总计265万元。为此,市财政将拿出133万元,各区按照与市政府1:1的比例配齐其余建设经费,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市政消火栓的增设任务。
同时,为解决火灾扑救时普通消防水罐车难以到达着火部位等实际问题,加大老城区初起火灾事故的防控能力,市政府将为老城区辖区消防站以及46个社区消防服务站分别增配52辆警用消防摩托车,由市政府统一购置后,于11月31日前交付消防站及社区消防服务站投入使用。
从今年8月1日至11月31日,海口供电公司、琼山供电公司将按照计划进行改造,消除居民用户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的现象及商业网点电气线路火灾隐患。对居民用户户内线的改造,由各区予以经济补贴,商业网点户内线改造由各家商户自负,确保老城区所有电气线路全部改造。
据了解,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在消防通道上搭建临时建筑,占道经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如东门市场在消防车通道搭建临时建筑,府城镇宗伯里街、中山街道义兴街、中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等地方占道经营。为此,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老城区街道的巡查,在11月31日前拆除老城区临时建筑,清除占道经营现象,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此外,今年11月31日前,海口市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商业网点必须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设置简易喷淋装置或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商业网点必须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面积小于500平方米、大于100平方米的商铺及大于20平方米的易燃可燃物品工厂、仓库等场所必须设置简易喷淋装置或脉冲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提高老城区火灾多发的商业网点抵御火灾的能力。(来源:海口晚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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