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 题:谱写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新篇章——写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召开之际
新华社记者邹声文、李亚杰 人民日报记者毛磊、吴兢
2006年8月25日上午11时,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厅: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的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正在这里举行。
依照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委员长会议负责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委员长会议,已成为公众观察和了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日常工作的重要窗口。
推进立法进程、增强监督实效、加强代表工作、开展对外交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谱写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新的篇章。
·立法进程不断加快 立法更加民主科学
实现有法可依,是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必要前提;做好立法工作,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任务。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在成立之初就提出了
“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和提高立法质量的工作重点。围绕这个目标和重点,委员长会议决定组织有关部门,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报经党中央批准,成为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委员长会议开展立法工作的指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使现行宪法更加完善,成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情、与时俱进的宪法。将宪法修改工作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会议举行分组会议认真讨论、拟订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做好宪法修改工作,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委员长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做了大量的工作。
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研究提出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法律对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规范行政机关行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是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居民身份证法缩短百姓申领身份证的时间,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机动车年检与停车泊位“挂钩”,行政许可法严格控制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和设定权,行政强制法草案提出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实施……保护百姓权益、规范政府行为,始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经济立法工作,先后修改、制定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废除了实施数十年的农业税条例;反垄断法草案和反洗钱法草案也于不久前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经济领域一系列重要法律案的审议通过,为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打下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和修改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重要法律。此外,深受社会关注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等也进行了初次审议。
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40天里共征集到意见11543件;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布,1个月里共收到意见191849件;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举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听证会的意见,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草案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近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切实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进程,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到民法商法,从行政法到经济法,从社会法到刑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我国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