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立新)记者日前从省文明办获悉,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我省“助学工程”2006年度受助大学生、高中生资助对象已经确定,宫会期等150名大学生每人将获得资助20000元,分4个学年拨付,每年5000元;张少雷等100名高中生,将分别到保定一中和沧州二中两所省高中“宏志班”学校就读,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3年共获得资助9000元。 同时,进入中央资助范围的大学生和“宏志班”学生还将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从2000年开始联合组织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我省从2001年开始被纳入其中,当年资助50名大学生,从2002年开始,大学生资助指标增加到80名,同时开办高中“宏志班”,资助100名高中生。从2004年开始,在中央资助大学生的基础上,我省又从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划拨专项资金,使我省“助学工程”每年资助大学生达到150名。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我省具体规定,获得资助的大学生和高中生经过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初审、县(市、区)和市逐级审查申报、省审批等严格程序选拔确定;受助大学生必须是被国家部属或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录取的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本科生,高中生要达到当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条件。
今年是我省组织实施“助学工程”资助大学生的第六年、开办高中“宏志班”的第五年。为体现“助学工程”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在指标分配上向张家口、承德地区进行了倾斜;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和省里规定,在确定大学生资助对象中,特别强调我省高中“宏志班”毕业生将优先得到资助。按照这一规定,经过本人申请、逐级推荐审核,今年保定一中和沧州二中毕业的我省高中“宏志班”应届毕业生,凡是符合“助学工程”大学生资助条件的,除个别学生考取军校不需进行资助等情况外,其他的全部列入大学生资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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