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居民认为有必要以法律规范邻里关系
零点集团调查显示
记者黄杨北京报道
楼顶的露台、公共绿地是私人的还是共有的?邻居晚上聚会声音太大,影响了自己睡觉,起诉他是否能够成功?物权法草案将这些“小事”提到了法律规范的高度。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06年春季二期居民生活调查结果显示,城镇及农村居民比较认同其中的大部分条款。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法,以法律规范的方式来处理邻里关系的占70%以上。
而对于物权法草案中有关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条款,受访者的评价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不确定性。
数据表明,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法规定绿地归属问题的比例达到60.4%,而认为有必要立法规范底层的业主将住宅用于商业用途的行为的比例达到70%,而对于噪音扰民的问题,也有72.4%的受访者认为即便这是在私密空间中发生的行为,如果影响到了别人,同样也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规范。针对这三项规定,认为有必要的受访者比例均远远高于认为没有必要的受访者。
零点集团认为,相对而言,农村居民对于用法律规范解决邻里纠纷的认同程度低于城市和小城镇居民。这种差距的存在可能跟不同区域的住宅建设形式有关,因为大部分农村还不存在统一规划的楼房小区及绿地。同时,农村居民的生活形态更多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而城镇居民则更强调私人空间的私密性、安全性和独立性,因而采用法律手段保护私人空间的观念和意愿更强一些。
对于赠与汽车是否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的条款,有超过50%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33.7%的受访者认为没有必要;而对于拾金不昧可以索取报酬的条款,则有更多的受访者表示不认同,有53.4%的受访者认为这一条款没有必要,而同时也有接近40%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
对于“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子,但是不能买土地”的条款规定,觉得有必要进行立法的人占50.3%。从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想法来看,城市和小城镇居民中认为有必要立法的人分别占54.4%和54.6%,高于农村(47.8%)。
该项调查于2006年4月经多阶段随机抽样(城市)和整群抽样(农村)方式进行,调查范围覆盖2180名18-60岁之间的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