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李瑞娟)正在银川市南郊水源地上建设的“南环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一事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了银川市领导的高度重视。8月29日,由银川市建设局牵头,市规划局、城管局、商务局、水务局及自治区节水办等相关部门联合现场办公,通知还在施工的“服务区、加油站”立即停工,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尽快接受调查处理。
25日,多家媒体同时报道了“水源地建加油站”一事后,银川市副市长马云海当即批复“请水务局阅处”。当日,银川市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现场下发了《违法用地建设停工通知书》,但是开发单位宁夏交通建设开发公司拒不接受,拒绝签字,也不接受规划部门的调查。29日早晨,规土监察大队中队长屈武直接找到开发公司,要求开发公司出示相关的规划用地手续,该公司负责人拒绝提供任何手续,规土监察大队又下发了一份停工通知。屈武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规划办法》、《银川市城市规划规定》,任何城市建设用地必须要有‘两证一书’,即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否则即视为违章建筑,相关执法部门就有权依法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随同多家部门负责人来到金凤区良田镇烟村墩南边的水源地现场时,看到加油站的4个立柱已经浇注好,旁边的6个储油罐底座的架子也已经搭好,工人正在搭建服务区房顶,现场的情景与25日已经截然不同,很显然,在接到《停工通知》至今,工程仍在继续。
现场办公的银川市建设局公用事业科科长任桂芳说:“这个服务区、加油站没有规划局的任何审批手续,也没有银川市建筑管理站的《施工许可证》,商务局也没有加油站建设备案,这是在没有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施工。这一带是银川市最大的水源地,负担全市60%%的居民用水,加油站建在这里就是一个隐患。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将向市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反映情况,依法制止。”银川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根据国家商务部《成品油零售管理办法》,加油站建设企业要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初审通过后,符合建设条件的上报省级商务部门审批,这些手续开发单位都没有。市商务局已经向开发单位讲明了成品油零售的规定,并已经向建设单位下发了《停建通知》。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银川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谈进民,他说,水政部门已经到现场实地勘察,在水源地建加油站对水源地有威胁,水政部门将情况如实上报市政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这一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