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 王薇 报道“我的车停在路边被撞了,我一点责任都没有,却还要东奔西跑为肇事车讨钱、讨说法。这太不公平,也太浪费人力物力了。”车主张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一直以来,由于交强险在财产损失方面也执行“无责也赔”的制度,即使最简单的一起交通事故,涉案数量也从原来的“一起”变成“两起”。 投保人和受害人都要跟着跑腿受累。日前,有媒体称北京地区将对无责车主实行简化机制,记者采访南京多家财险公司后获悉,南京地区的车主仍需“吃苦受累”。
北京简化无责赔付
由于交强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因此,当机动车辆间发生碰撞时,如果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无责,也要按照条款约定,在400元责任限额内赔付有责方机动车辆损失。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流程,无责方不仅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为此,不仅车主喊麻烦,各家财险公司也觉得吃不消,相关纠纷更是日益猛增。日前,北京各大财险公司共同发起北京地区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并就全面启动该机制的各项建设工作签署了合作协议。据悉,9月底将正式启动实施。届时,无责方既不需要再到双方保险公司参与定损,也不用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报销。
南京车主仍将“陪”赔
“本地仍将实行有责无责共同定损的方式,即使想要改变目前这种保险公司忙,车主累的状况,也要等到过渡期结束,各家公司才会坐在一起商量对策。”南京某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称。在7月1日交强险施行后,由于实行无责赔偿的原则,因此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方要为有责方买单。但由于7月1日以前投保商业三责险保单尚未过期,并将一直延续到明年6月30日,因此在交强险过渡期,就出现了旧商业三责险保单与交强险保单并存的情况,无责车主必须“陪”赔。“不仅如此,南京地区的理赔还较为混乱,这样的局面将持续到过渡期结束。”南京某财险公司理赔部相关人士称。一直以来,究竟是按责赔还是无责赔的问题,在不同的财险公司有着不同的赔偿办法。其实,类似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都或多或少地发生过,同一起车祸中的两位受害者,若其中一人投保交强险,另一人投保商业三责险,投保交强险的车主未必能够获得赔偿,就是因为其中一方是“按责论赔”,一方是“无责赔付”,因赔付原则的不同,使不少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赔付起来特别麻烦,我们都定不了,得找专门的公估公司去定”,部分车主也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儿”。业内人士坦言,北京简化机制的实施,将缓解交通事故无责方的理赔烦恼,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保险公司交强险的经营成本,还将有效地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他建议,江苏地区也应学习北京的经验,有效地缓解江苏地区理赔纠纷日益增加的现状。(13版《生活报告》)(编辑 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