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失效药品,本应按规定统一回收。然而,有部分居民因贪图蝇头小利,把过期药品卖给了药贩子。在全社会宣扬“知荣辱、讲文明”的今天,如此损人利己的行为实在要不得。
最近笔者在某小区门口看到一位中年妇女拎着满满一袋药品:药片、药剂、药膏、甚至抗生素针剂等,可谓一应俱全。 这名妇女正准备将这些过期失效或即将失效的药品卖给药贩子。旁人提醒说:“过期药已变质,会危及他人生命”。可这名中年妇女置之不理,将一袋过期药品以50元的价格卖给了药贩子。
据了解,药贩子收购过期药品之后,会将这些药品改头换面重新包装,想方设法卖到市郊乡村的无证私人诊所和私人药店,通过各种不规范途径流到患者手里。
近期,全市不少居民小区和家庭都在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为了杜绝过期药再度流回社会,众多居委会还提供服务,回收居民的过期药品,然后把这些药存放在密封袋子里,与药监、环卫等部门联系后,再集中销毁,确保万无一失。
即便身边有了这项回收服务,仍有部分居民为图方便省事,喜欢把过期药品随手扔在垃圾箱里。这样一来,一旦被拾荒者捡去,又会卖给药贩子,后果同样不堪设想。相反,如果这类混在垃圾中的过期药没被分捡出来,而被当作生活垃圾处理后,药物很容易泄漏出来,与土壤、水源及其他物质接触,产生反应,释放有害物质,最终致使大气、土壤、地下水源遭受污染,破坏自然环境。
作为大都市的文明市民,应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切不可因一己之利而不顾他人安危、社会安全。 (郑昌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