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笔者到黔灵公园游玩,看见一位50来岁的汉子,背着白发苍苍的老娘,在通往动物园的石阶上一步一步向上攀登,累得满头大汗。游客纷纷投去赞许的目光。汉子在动物园门口休息时,我上前同他搭讪。他说,他母亲已80多岁了,一生抚养儿女吃了不少苦。 眼看母亲在世时间不多了,就抓紧时间带她出来走走,看看,带她吃点好东西,让她开开心心度过余生,也算尽点孝心吧。
汉子的孝心令人感动。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人人都有老的时候。父母在世时,对他们多尽点孝心,多点关心,比老人去世后为他们大修豪华墓,大办丧事,大做道场,好得太多。
百善孝为先,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也有一些不孝子孙忘恩负义,不孝敬父母。今年7月18日的《贵州都市报》就发表了一篇《家有不孝子,有家不敢回》的报道:家住宝山北路的一位花甲老太太,声泪俱下地向记者哭诉她30多岁的儿子,长期对她行凶不孝。不孝子经常向她要钱喝酒,不给轻则随意低价变卖家中物品,重则放火烧房,有时甚至提着菜刀威胁要砍死她。把这位白发母亲吓得外出逃命,流浪街头。这种虐待老人的罪恶行径实在令人发指。每一个稍有良知的儿女都不会做出这种大逆不道之事。从而使我想到,在创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在青少年中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尊老尽孝教育是当务之急。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让敬老、尽孝的文明之风吹遍社会每一个角落。
常言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父母的恩情是涌泉之恩,应当大海相报,汪洋相报。父母的生命是有限的,当儿女的一定要让父母在有生之年沉浸在欢乐幸福的孝海里,痛痛快快地度过晚年,这是每个儿女应尽到的起码义务。
作者:王绍祥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